为规范校服选用与管理,保障校服品质与供应,根据东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东教后勤〔2025〕1号)精神,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及师生家长问卷投票,确定我校校服沿用现有款式,并采用“市场自由生产、购销”模式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企业参与校服生产与销售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项目名称:东莞市樟木头中学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学生夏季、秋季和冬季校服采购项目
校服款式:与现有款式一致(见附件,学校可提供实物样版)
供货要求: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验收并开通销售渠道
定价与销售:价格应经济实惠、符合市场公允水平,严禁虚高定价;销售点应便于购买,优先设于学校周边及提供线上渠道。
参与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:
1.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,并经国税、地税部门登记;
2.具备校服生产规模及相关设备能力(须提供包含彩色照片的证明材料),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商品售后服务认证,并提供近两年内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;
3.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生产能力;
4.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;
5.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,信誉良好;
6.财务状况正常,运营稳定。
1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若由委托代理人办理,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3.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4.税务登记证(国税)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5.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6.近两年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不少于2份;
7.符合国家标准的校服检验报告;
8.校服定价方案及销售点设置说明;
9.售后服务承诺书;
10.企业简介。
注:三证合一的带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所有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递交时间: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30日(逾期不受理)
递交方式: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密封,送至东莞市樟木头中学9号至美楼六楼总务处;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:625168038@qq.com。
联系人:欧老师(0769-87716986或13724567769)
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于2026年3月1日前通过学校官方公众号公示。
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。

附件1:校服款式图、质量标准与
技术参数(含执行标准、材质说明与标识要求)

附件2:售后服务承诺书模版
东莞市樟木头中学
2026年1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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